自尊量表评分标准-自尊量表评分标准解析

2026-06-22    317人已测
自尊量表评分标准

自尊量表(Rosenberg Self-Esteem Scale, RSES)用于量化个体对自我价值的整体评价。该量表通过10项陈述测量被试者是否持有积极或消极的自我态度,采用李克特四点计分法,总分范围为10至40分。得分越高表明自尊水平越高;低于25分通常提示低自尊倾向,需结合临床背景综合判断。

适用于12岁以上青少年及成年人群,包括普通人群筛查、心理咨询初评、心理健康研究等场景。不适用于存在严重认知障碍、急性精神症状或无法理解题意的对象。施测前应确保受测者具备基本阅读能力与情绪稳定性。

  • 自我接纳程度:评估个体是否认可自身优点并接受缺点。
  • 自我效能感:反映个体对自己应对生活挑战的信心水平。
  • 社会比较敏感性:衡量因他人表现而产生自卑或优越感受的程度。
  • 内在价值认同:考察是否认为自己值得尊重和拥有幸福。
  • 负面自我归因倾向:识别失败时过度责备自身的思维模式。

本量表的价值在于提供可操作化的自尊指标,支持早期识别潜在心理风险因素,并作为干预效果追踪工具。其信效度经长期验证,在跨文化背景下具有较高一致性,是心理学领域最广泛使用的单维自尊测量工具之一。

使用时由受测者独立完成全部题目,不可代答或引导作答。正向条目(如“我感到自己有很多优点”)选“非常符合”得4分,“很不符合”得1分;反向条目(如“我有时觉得自己一无是处”)则反向计分。计算所有项目原始分之和即为最终得分,无需转换公式。建议在安静环境中一次性完成,避免中断影响结果真实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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